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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杂志
2021-06-05 14:29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公开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河北、上海等七地自7月1日开始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这项征管划转工作。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焦瑞进表示,土地收入等划转税务征收,可以使得财政收入得到统一监控,防范地方政府滥卖土地使用权,防范收入未纳入预算监督,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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