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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冬谈复杂系统视角下的城市规划治理

中国房地产网

2023-10-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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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处于一个构建国际的新秩序、城乡的新秩序、社会的新秩序,以及治理的新秩序的过程中。”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石晓冬在10月21日由中国房地产报与中央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城市治理现代化论坛上阐述了城市规划治理的复杂性。


石晓冬介绍,治理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相对于国家的统治体制而言,治理体制是一种工具理性,运用公共权威管理社会政治事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满足公众需要。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就是提供公共产品。


“规划治理本质上是一个由人来组织操控的人工科学实践过程,发挥人在城市运行治理中的战略作用、组织作用,城市空间规划天然地具有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治理属性(行政发包和增长竞赛中的分化-冲突-博弈-权衡-还原-再分化过程)。”他说。


石晓冬认为,从治理到规划治理的核心任务是,为落实特定功能而创造社会、经济和环境基础性条件和制度条件,通过优化要素配置、调整利益结构、重构社会秩序,使规划成为提高空间质量和全民福祉的治理过程。


石晓冬还总结了城市规划治理的四个特征:


第一,规划与治理一体化。城市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干预手段,其编制过程复杂,涉及众多部门的衔接合作,使治理这一特性成为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


第二,空间与治理相依托。“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VS.国家治理、省和地区的治理、城市治理、县域治理和乡村治理;二者在尺度、类型上相匹配时,能更有效应该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区域的治理要求。


第三,规划与政策相匹配。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意味着规划目标需要恰当的政策机制来实现,政策工具的缺位和过度都会影响规划的实施。


第四,模式与技术相交融。强化技术、工程、社会、经济等多学科领域成果,加强治理理论与人居科学的充分融合发展,形成立足中国特色的本土化规划治理理论,更为科学地指导规划治理实践工作。(李叶)

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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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石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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