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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涨价未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拒交后办停车费受限

华商报

2022-12-16 10:22

物业费突然涨价,业主不愿意交费,却发现买电、办理车位费都受到了限制。


今年72岁的刘先生家住西安市汉斯啤酒厂家属院。近日,他去物业买电时,被告知只能买300度。“以前每次都能买500度电,可这次只让买300度,只有交齐物业费才能正常购买。”


刘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汉斯啤酒厂家属院是个老小区,有多层和高层。“以前多层的物业费是每月0.3元/平方米,高层0.7元/平方米。今年4月起,多层的物业费变成了0.55元/平方米,高层变成了1.2元/平方米。”


刘先生说,物业涨价从未和业主协商过,也没有公示,“如今我们不愿意交物业费,他们就限制买电。”


唐女士说,她去办理停车位时,也受到了物业限制,需要将前期的物业费交齐才能交纳2023年的停车费。


12月14日上午,记者在汉斯啤酒厂家属院南门,看到布告栏上张贴着一份关于停车费交纳的公告,由业委会发布,其中写到不少业主遇到了停车费和物业费捆绑同交的情况。


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先生表示,2021年西安市开始推行物业“一费制”,由于当时没有业委会,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按照等外标准的政府指导价对该小区收费,即多层物业费为每月0.55元/平方米,高层每月1.2元/平方米。李先生说:“我们之前已将这份文件张贴在布告栏,向社区和街办报备后,从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调价。”


李先生表示,并没有物业费和其他费用捆绑的情况。“因为有的业主欠了3个季度的物业费,系统对他们的电费额度进行了限制,是对业主的提醒,并不是物业故意限制。每周300度电也不会影响居民的日常使用。”


对于停车费交纳一事,李先生表示,并没有进行捆绑收费。唐女士到物业交纳2023年停车费,被告知需要让领导批条子。


华商报记者查询《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写道,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服务成本变动情况和拟调价方案,与业主协商,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才可执行。


12月14日中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未央区大明宫街办,询问汉斯啤酒厂家属院物业是否报备过物业费涨价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应先向社区了解,报备工作需要逐级进行。


随后,记者联系到太华路社区,工作人员称物业只张贴过政府文件,没有公示具体的涨价公告,也未向社区报备。


“物业调价没有向业主征求过意见,也没有进行表决,不少业主向我们反映过这件事情,还提到停车费和物业费捆绑收取的情况。昨天我和小区的物业经理联系过,他也承认确实存在这个行为,不过说是上级领导要求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会联系汉斯啤酒厂家属院业主和物业,协调双方进行沟通。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物业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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