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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在地图上修正“维也纳酒店”,律师:政策不应违反常理
评楼  2019-06-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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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成为人们口中代表具体地点的地名,使用多年的酒店商标是否作为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


据海南日报报道,6月19日下午,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情况通气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石清理就近日关注度较高的维也纳酒店发表声明一事进行说明。石清理表示,“维也纳酒店”是商家注册的商标,此次清理整治的内容是地名标识,而非商标,同时,商标也不能延伸为地名标识。也就是说,商家使用这个商标没有问题,但是不能把地图上的地理位置写成维也纳,这是需要清理整治的内容。”石清理说,在清理整治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将担负责任,在地图上进行修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认为,政府判定不规范地名需要参照法律、政策和事实依据等各方因素。


从政策层面上看,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在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中指出,用外语词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该“有关部门”应该包括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而“维也纳酒店”是持有商标注册证、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制度的合法品牌名称。


从法律层面上看,关于合法的品牌名称能不能用作地名,要看此前地名命名行为有无获得政府核准或认可。维也纳酒店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连锁店,这个名称也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显然此前是被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现在突然要清理整顿,违背了行政法领域里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更关键的是,商标和地名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地名的命名一般要分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设置指路牌也需经交管部门批准,企业或公民个人没有对地点或路段的命名权,就维也纳酒店而言,其本身没有能力把自己的名称命为地名。海南省民政厅混淆了地名与酒店名称的概念。国务院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名是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显然酒店名称不在此列。


从事实及情理的层面上看,维也纳酒店既是商标又是名称,当酒店把酒店名称作为招牌挂出来后,公众自然而然地就对应其为“地名”了。


张新年律师请记者想象一个场景,“有人问‘你在哪’,你回答‘我在维也纳酒店呢’,而不是回答在某某街某某路某某号。这个对话很常见,通过这种方式来定位自己,别人更方便找到”。


他认为,即便维也纳酒店被视为“地名”了,这“地名”也是被公众叫出来的,既而被网络或纸质地图采集、标示,进一步被社会认可而已。从这个意义上看,酒店名称(商标)被用作“地名”是一种公众习惯和常态性社会行为,政策不应该违反社会常理。如果该“地名”被认定有问题,应该找地图公司改过来,而不是认为名称有问题。


另外,维也纳酒店经营多年,积累了口碑,形成无形资产,如果强行予以清理整顿,不管是以什么政策理由,都不太尊重实际情况。相反,政策性文件乃至规章的法律效力较低,如果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应属无效。


张新年律师表示,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手段规范和治理地名无可非议,但要尊重基本事实并符合法律程序,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有扩大执法之嫌。

| 中国房地产网 | 编辑:本站编辑| 2019-06-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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