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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7-23 18:15

近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苏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提出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工资总额)的3倍,即34700元。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自行确定(可随时调整),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249元),按月缴存最高不超过6940元/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4年7月起执行。对2024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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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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